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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赤峰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人社系统部分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年12月11日,市人社局组织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会。当日中午,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建华在市内某酒店组织宴请活动,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张宏伟、副支队长韩振选及10个旗县区人社局参会的分管领导参加宴请并全部饮酒。
市人社系统13名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期间违规饮酒,其行为违反了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市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上酒,工作日一律不准饮酒”的规定。周建华等人身为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年1月15日,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给予周建华党内警告处分;对张宏伟、韩振选进行诫勉谈话;责成相关旗县区纪委对参与饮酒的阿鲁科尔沁旗人社局副局长赛吉日呼、巴林右旗人社局副局长李丹、林西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刘靖伟、克什克腾旗人社局副局长吴志国、翁牛特旗人社系统党委副书记高树田、喀喇沁旗人社局副局长路小伟、宁城县人社局副局长张志军、敖汉旗人社局副局长肖士杰、红山区人社局副局长林柏宽、元宝山区人社局党组成员赵金英进行诫勉谈话。市人社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市纪委对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子明进行诫勉谈话;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市纪委对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志军进行诫勉谈话。
市人社系统部分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饮酒问题再次敲响警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这一问题也再次说明,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作风建设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必须保持一以贯之的政治定力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持之以恒抓作风的决心和态度必须毫不动摇。在中央八项规定已经出台六年多的情况下,在自治区党委、市委三令五申强调“工作日一律不准饮酒”纪律要求下,仍然发生这样影响恶劣的问题,反映出作风建设任重道远,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常抓不懈。各级党组织要引起强烈触动,坚持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警示教育工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持之以恒抓作风的政治责任必须压紧压实。这次发生的人社系统违规饮酒问题,13名领导干部参与,从动议、组织到实施,竟无一人提出反对意见,无一人拒绝饮酒,置党性原则和纪律要求于不顾,心存侥幸、随波逐流。如此规模违规饮酒,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毫无察觉,无动于衷,暴露出主体责任失之于宽,教育管理缺位,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监督责任失之与软,日常监督不细不实。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监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确保本地区本部门风清气正。
持之以恒抓作风的纪律发条必须越拧越紧。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毫不动摇,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实做细监督工作,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务必严守纪律底线。
来源:赤峰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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