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 德才兼备,是当下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才固然可以通过考试、锻炼等方式得到直观体现和验证,而德,作为一种潜在的行为标准,考察者往往易被外在的表相所迷惑。我们怎么样才能确定入职的公务人员是否具备良好的德行呢?我们不可能再回到汉朝“举孝廉”的时代,但为人是否正直,是否有所德行,也决定着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因此,中组部才提出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可是具体的选拔方案还有待考究。 “百行孝为先”,无论基于什么样的原因和现实,殴打并驱赶父母的行为,都是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相违背的。我们也可以据此作出合理的推想,一个对待父母尚是如此的人,又会如何对待不相识的群众和服务对象呢?如果我们国家的公务员队伍都是由这样的人组成,那么“服务型政府”的理念终将是一句口号,一支不崇尚德行,不注重修养的公务员队伍,其在社会管理过程中理应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则必将成为权力区别对待的寻租工具而已。尽管要确保选拔出的每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能做到“德才兼备”,但这也实在不是一件现实的事情。然而,当我们面对如潮水般涌向公务员考试队伍的社会英才们时,不禁要反思一下,那几张卷子,几场面试,也许能够选出才华出众、能力非凡的精英,但面对道德问卷时,又有多少人能及格?孙某的行径,无疑已给自己的道德考试划上了不及格的等号,能力出众,却无法回避在传统道德上的缺陷与不足。道德与其性格、生活环境密切相关,非朝夕可以改变,但也许我们应该在公务员的选拔和培养机制上拿出可行的办法,全面考察公务员的道德观念与日常作风,千万别让德才兼备成为一句空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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