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通报3起“三务”公开工作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一、黎占祥不公开村民小组集体收支情况问题
黎占祥,在任林西县大营子乡二八地行政村第四村民组组长期间,年至年共列支不合理开支1,.00元,村民小组集体收支情况没有进行公开。年,在本组农网改造过程中,对村民自筹款的使用没有进行公示,将村民自筹款以虚开物资价格和列支饭费形式,产生不合理开支1,.00元。年3月16日,林西县纪委给予黎占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刘玉名不公开集体财务收支情况问题
刘玉名,在任官地镇半拉山村第一村民组组长期间,于年至年领取集体所有27.51亩林地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46,.90元,用于小组开支。刘玉名在支出时未召开任何会议,在支出后也未进行公示。年3月16日,林西县纪委给予刘玉名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三、张发、闫军不公开惠农项目指标情况问题
年,时任五十家子镇朝阳沟村党支部书记张发与时任五十家子镇朝阳沟村村委会主任闫军,在未经民主决策、公示公开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将京津风沙源治理棚圈建设项目平方米的指标,私自落实在二人名下,分别为平方米和平方米。年至年,张发和闫军以同样方式,将自己承包的荒山纳入坡改梯项目用以完成项目任务指标,其中张发19亩、闫军22亩。经查,两人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年1月15日,林西县纪委给予张发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闫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市纪委关于对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典型问题的通报一、赤峰市巴林左旗富河镇沙那村原党支部书记康国忠、原驻村第一书记黄永军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集体上访问题
年10月,康国忠、黄永军2人在组织实施沙那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工作中,未召开贫困户大会的情况下,擅自修改购羊方案,并在称重、分羊、验收环节组织监督流于形式,违反合同有关规定,把不符合标准的羊分到贫困户家中,造成群众集体上访。年3月,赤峰市巴林左旗纪委分别给予康国忠、黄永军党内警告处分。
二、赤峰市喀喇沁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副局长赵瑞东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
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要求,喀旗民宗局分别于年和年批准河北街道办事处立项申请,决定在锦东村敖都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新丘村乌兰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敖都、乌兰养殖专业合作社需分别发展带动10户、15户养殖户,经查,存在两户顶四户、三户顶六户现象。年、年分别对锦东村、新丘村养羊项目进行验收,均予以通过,赵瑞东在验收合格报告上签字。赵瑞东作为项目审批人,在对敖都、乌兰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审批和监管过程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项目未能发挥应有的带动致富作用。年4月,赤峰市喀喇沁旗纪委给予赵瑞东党内警告处分。
-END-
编辑
疯狂羊驼监制
阿力
商务合作
来源:林西县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