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海南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三亚正式启动失业补助金申领工作。对于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且在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最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满足条件的人员可选择网上申领或现场办理。
三亚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操作指南1
申请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无需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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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其中,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元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每月元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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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途径
失业补助金将统一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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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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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方式
可选择网上申领或现场办理:
网上申领:
登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