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林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年7月15日0时起,对以下路口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路段
林西大道长乐街至兴安街路段
二、电子警察抓拍范围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时间:全天二十四小时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在上述路口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林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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