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申报指南
一、事项名称
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申报。
二、申报依据
根据广东省《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广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规定,对符合《若干意见》及市相关规定的来(留)穗工作的博士和博士后,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竞价方式取得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的,按参与竞价当月的均价额度给予一次性补贴,竞价低于当月竞价均价额度的按实际补贴。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若干意见》政策实施之日(年12月5日)起,根据《管理办法》以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
(二)参与竞价时已取得国内(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博士后已出站;
(三)参与竞价以及申领补贴时在广州地区工作,其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址在广州市内;
(四)未申领过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即每名申请人只可申领一次补贴;
(五)时间要求:在取得的增量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内(即12个月内)申领竞价补贴,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竞价补贴资格。(注:《若干意见》至本指南实施前,即年12月5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以竞价方式取得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应在年12月31日前申领竞价补贴)
四、办理流程及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成功以竞价方式取得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后,在“广州市人才工作网(